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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次稅改啟動 大降營所稅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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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昨(4)日在工商協進會早餐會上,宣布啟動第三次賦稅改革,以「低稅簡政」為原則,大幅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,調降後將比香港的17.5%更低,可達16.5%;未分配盈餘加徵10%規定也將一併取消。但大幅稅改有前提,民國98年底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後,有關產業租稅獎勵將取消。 何美玥進一步指出,目前營所稅稅率是25%,要調降多少,還需要再研究,新加坡正逐年調降營所稅,最終目標是18%;芬蘭營所稅最低,稅率為12.5%;香港是17.5%。何美玥認為,「像新加坡這樣小里小氣調降沒有意思,要一次降下來才夠震撼」,因此未來營所稅至少要比香港低才有競爭力。 何美玥8月下旬邀集財政部長何志欽以及經濟部政務次長施顏祥等相關高層,多次會商促產條例租稅減免,何美玥在昨天的工商早餐會上,主動拋出政府擬大幅降低營所稅的議題。 何美玥強調,在全面調降營所稅後,促產條例中的租稅獎勵以及未分配盈餘加徵10%的規定也會一併取消;非常重要的研發租稅獎勵,可以用科專計畫等補助的方式來做,或者是援引生技製藥發展條例的方式,另訂法律進行獎勵。 何美玥指出,行政部門將於年底時完成含遺贈稅在內等稅制改革。至於工商界希望取消貨物稅一事,她表示,取消貨物稅後,希望以能源稅補足,不過,目前能源價格偏高,將延後討論此議題。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黃茂雄上午當場回應,直到現在才知道政府的稅改思維,若能真的比香港低,工商界說不定就會贊成取消租稅優惠,把行政成本與訴願費用都留下來減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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